海陵区完成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
信息来源:海陵区 发布日期:2018-08-03?16:06 浏览次数: 字体:[ ]

根据市农委、市财政局有关文件要求,海陵区农委与区财政局通力配合,按时保质完成涉农补贴资金发放工作。截止7月31日,海陵区2018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(耕地地力保护)资金全部通过农商行打卡发放,共涉及7个镇街(园区)56个村(社区)27314户,补贴面积63203.29亩,补贴资金7584394.8元。今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得以顺利完成,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:

一是落实前期工作。海陵区农委、区财政局于6月26日召开海陵区2018年度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会议,会上,海陵区农委、区财政局提前部署我区2018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发放工作,要求各家会后立即着手分户登记清册的基础数据录入工作。

二是细化工作方案。海陵区农委、农财政局联合印发了《关于做好2018年度农业支持保护补贴(耕地地力保护)发放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各镇街(园区)认真学习研究实施方案,对补贴范围、补贴对象、补贴计发依据等方面要严格把关,同时在通知中对上报材料的格式、时间、装订等内容作了详细要求。

三是强化工作职责。要求各镇街(园区)落实好三“做到”和四“严禁”,即加强组织领导,做到明确责任;强化政策宣传,做到家喻户晓;严格执行规定,做到规范操作。要加强资金管理,严禁截留、挤占、挪用补贴资金,严禁虚报冒领补贴资金,严禁干部收回农户专用存折代领补贴资金,严禁用补贴资金抵扣农民上交费用。

四是严格制度执行。各地严格公示制度要求完成公示工作,公示无异议后在《分户登记清册》和《分村汇总表》上由经办人员和乡镇负责人签字并盖章。各地均能参照区级制定的《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档案分级归档制度》要求做好档案资料归档整理上报工作。财政部门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规定,所有补贴资金均通过《江苏农民补贴一折通》完成打卡发放工作。

五是加强监督检查。在补贴资金发放期间,海陵区财政局、区农委均设立了举报电话并在社会上公布,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。为避免弄虚作假,虚报冒领现象发生,海陵区财政局、区农委还组织相关人员赴各镇街(园区)进行了督查,详细了解了补贴资金工作进展情况,抽查了部分村组公示情况,开展电话随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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